1.問題名稱
關于風管穿隔墻設置防火閥的相關問題。
2.問題的具體內容
(1)專業:暖通
(2)涉及的規范名稱及條文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第6.3.5條,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防煙與排煙系統的管道穿過防火墻、防火隔墻、樓板、建筑變形縫處,建筑內未按防火分區獨立設置的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中的豎向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的水平管段處,均應采取防止火災通過管道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區域的措施。
第4.4.3條,地鐵工程中的下列場所應分別獨立設置,并應采用防火門(窗)、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1車站控制室(含防災報警設備室)、環控電控室、站臺門控制室;2變電站、配電室、通信及信號機房;3固定滅火裝置設備室、消防水泵房;4廢水泵房、通風機房、蓄電池室;5車站和車輛基地內火災時需繼續運行的其他房間。
(3)問題描述
重慶軌道交通地下車站所有房間隔墻均能滿足耐火極限不小于2.00h的要求,但部分房間不屬于《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第4.4.3條中需設置防火隔墻的房間,如FAS/BAS維修工區、綜合監控維修工區、警務室、維修工區、車站備品庫(戊類)等房間。根據建筑反饋,這類房間的隔墻雖然滿足耐火極限不小于2.00h,并且建筑設置了甲級防火門,但隔墻并不屬于防火隔墻。
請問:通風及防排煙管道穿越以上FAS/BAS維修工區、綜合監控維修工區等房間的隔墻時是否需要采取防止火災通過管道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區域的措施?如設置防火閥。

3.問題答復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9.3.11條: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在下列部位應設置公稱動作溫度為70℃的防火閥:3穿越重要或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的房間隔墻和樓板處。該條條文解釋:此外,為防止火災蔓延至重要的會議室、貴賓休息室、多功能廳等性質重要的房間或有貴重物品、設備的房間以及易燃物品實驗室或易燃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規定風管穿越這些房間的隔墻和樓板處應設置防火閥。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實施指南》疑點9.3.11-1:《新建規》第9.3.11條中的“重要房間”指哪些房間?釋義:該條中的“重要房間”主要指:工業與民用建筑內重要的會議室、貴賓休息室、多功能廳等房間,調度室或指揮中心、存放有貴重物品的房間、設置精密設備或貴重設備的房間、消防設備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
綜上,若設計及建設方認為案例所列舉的房間(如FAS/BAS維修工區、綜合監控維修工區等房間)屬于存放有貴重物品的房間、設置精密設備或貴重設備的房間類別,房間隔墻雖不是防火隔墻,通風及空調風管穿越這些房間的隔墻時仍應采取防止火災通過管道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區域的措施,如設置防火封堵、防火閥等。排煙防火閥的設置依據《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55036-2022第11.3.5條執行。